《南方水产科学》是一本实施双盲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,致力于维护出版过程中各方的学术出版道德。《南方水产科学》的出版道德准则是基于出版伦理委员会(COPE)的行为准则。详细指南可在此获得:http://publicationethics.org/resources/guidelines
《南方水产科学》出版道德准则的具体要求如下:
作者职责:
《南方水产科学》只接收原创论文,拒绝一切抄袭和伪造的论文。作者应合理引用他人的文字。
《南方水产科学》严禁一稿多投的现象。作者若使用不同语言发表同一项研究,或将投稿给《南方水产科学》的稿件投给其他不同的期刊,均不被允许。
作者必须签署《南方水产科学》的作者声明(著作权协议),以确保文中所有数据真实可信。
作者应严格遵循《南方水产科学》的写作要求和参考文献的引用格式。
编辑职责:
编辑完全有责任和权力拒绝/接受文章,但这一决定只能基于论文的学术质量、审稿人的意见、研究的创新性、实验的有效性等。
编辑在同行评议过程中应坚持双盲评议。
编辑应保证学术研究的透明度,并在必要时随时撤回、更正和勘误。
编辑应评估稿件的科学质量和知识内容,不能因作者种族、性别或宗教而产生任何偏见的决定。编辑应客观评价稿件的学术价值,不得有任何私利。
在稿件出版之前,编辑不能披露任何有关稿件的信息。
若在同行评审中发现任何可疑行为,编辑应谨慎解决。
编辑应向审稿人提供技术性或其他方面的指导。
编辑应将审稿人的评论全部发送给作者,除非其中包含冒犯性或诽谤性的评论。
编辑应监督审稿人的表现,还应根据审稿人进行评分。
编辑不应与他们拒绝/接受的文章有任何利益冲突。
发现错误时,编辑应积极更正或撤回稿件的出版。
审稿人职责:
及时对稿件的科学内容进行详细、建设性和公正的评估。
指出文章是否相关、简洁、清晰,并评估其原创性和科学准确性。
保证整个审稿过程的机密性。
若审稿人认为不擅于审理或不能及时审理某篇稿件时,应及时通知编辑。
若审稿人发现稿件存在任何经济或个人利益冲突,应及时通知编辑,并拒绝审理稿件。
若审稿人发现稿件存在任何道德问题,或先前发表的文章与该稿件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相似之处,应及时通知编辑。
出版单位职责:
《南方水产科学》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主办。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必须遵守学术出版伦理准则,准确、及时、公正地发表科学论文。
出版单位不能干预编辑的决策权。
当发现错误时,出版单位应与期刊编辑合作,积极更正或撤回出版。
出版单位应帮助期刊编辑撤回有错误或道德问题的文章。
期刊的所有出版内容都是开放存取的。
版权和许可:
《南方水产科学》是一本开放获取的期刊,其所有论文均遵守“知识共享版权归属-非商业性4.0国际许可CC BY-NC”的要求。作者授权《南方水产科学》在全世界范围内以所有媒体和格式出版其论文,《南方水产科学》为版权管理人。此外,作者允许《南方水产科学》必要时对其论文进行编辑和修改,以便在期刊上发表。
作者(或版权持有人)保留对其论文的全部权利,并承诺该论文为首次在《南方水产科学》上刊登。
一旦提交稿件,作者即同意若文章被发表将遵守CC By-NC 4.0许可的要求。即任何人均可以阅读、下载、保存、复制、打印论文,也可以出于任何目的、以任何媒体或格式对论文进行重新混合、转换和构建,只要其合理引用了原始作者和来源,不需要作者或出版者的许可。材料不得用于商业目的。有关CC By-NC 4.0许可的详细信息,请查看http://dspace.library.uvic.ca/bitstream/handle/1828/5161/license_text?sequence=3&isAllowed=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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